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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稽查应对抗辩实务中的三个疑难争议问题
编者按:税务机关对有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等不法行为的企业实施税务稽查时,通常会对企业的账外收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查补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此类稽查应对的申辩过程中,对于应当对账外收入和账内收入分开计税还是一并核定,稽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稽查调增后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能否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待遇等问题往往与税务机关存在争议和分歧。本文结合一起案例就这三个疑难争议问题进行分析。2026年4月15日 15:36473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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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企业走逃虚开案发,下游企业如何化解发票异常引发的税务风险?
编者按:在增值税链条式征管体系下,上游企业一旦走逃失联或被定性虚开,风险极易沿发票链条向下游传导,下游受票企业所取得的发票往往被认定为异常凭证或虚开发票,进而引发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所得税不予税前扣除、被定性偷税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连锁反应。本文结合现行税收规范与实务经验,梳理分析上游走逃虚开的认定标准与风险传导机制,剖析下游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并为受票企业提供可操作的合规应对思路。2026年4月13日 15:40597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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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划转后12个月内改变股权结构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Editor's Note: Recently, a number of well-known listed companies have been subject to tax adjustments by tax authorities on the grounds that their equity and asset transfers by book-entry fail to meet the conditions for special tax treatment. According to the disclosed case details, the core challenge from tax authorities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the transferor, which received equity payment in the transfer, transferred the acquired equity to a third party within 12 month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equity transfer, resulting in a change in the equity structure. Then, does the statutory condition for special tax treatment on equity and asset transfer by book-entry include the continuity of shareholder interest principle? Will the transfer of the acquired equity by the transferor within 12 months after the transfer disqualify the restructuring transaction from special tax treatment? The author conducts an analysis based on a typical case.2026年4月8日 16:46543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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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被“直接降为D级”的原因和影响是什么?如何快速修复?
编者按:近期,我们接到一些企业关于纳税信用的咨询,企业收到电子税务局弹出的系统提示,被告知纳税信用被判定直接降为D级。企业的纳税信用为何会被直接降为D级,降为D级后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这个纳税信息会不会被公示或公开查询?如何能够快速修复纳税信用?本文对这些问题作出分析。2026年4月3日 17:04548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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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下罪名分流加速,应纳税义务范围内虚抵进项税额构成逃税罪
编者按:自两高涉税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因该解释对虚开犯罪圈的限缩,涉税犯罪案件的司法裁判格局正经历调整,罪名分流趋势日益显著。本文以该解释施行后至2025年底的公开裁判文书数据为基础,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法官培训教材、《刑事审判参考》及辩护实务经验,对逃税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最新裁判趋势进行梳理分析,并总结针对性辩护策略要点,以期提供实务参考。2026年4月1日 16:46515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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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履行行政责任后能否不追究刑事责任
编者按:《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虚开发票罪,长期以来都被认为主要用于评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不具有抵扣功能发票的行为,且该罪属于行为犯,达到入罪金额即可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在过去基本不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发布后,很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因虚增进项税额未超过应纳税义务范围,从而被认定为不具备骗抵税款的目的,属于“虚抵进项税额”的逃税行为,并有机会适用行政前置程序,在履行补缴税款、滞纳金、缴纳罚款等行政责任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使得虚开专票和虚开普票的罪责产生了一定割裂:前者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更大,但有条件通过履行行政责任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后者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更小,但即便履行行政责任也不影响构罪。对这一问题应当如何协调处理,笔者试用当然解释方法加以分析,以供读者参考。2026年3月27日 17:51519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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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运某滴网络货运平台虚开案会是另一个沈氏省心吗?
编者按: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中,陕西运某滴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引发关注。官方披露的有限信息勾勒出空壳公司虚开的特征,但对于一家曾依法取得网络货运资质的平台企业,其运营是否完全脱离真实业务,有待审慎审视。在两高司法解释限缩虚开犯罪、强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当下,运某滴案的司法定性走向,不仅关乎涉案企业及数百家下游受票企业的命运,更将对网络货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呼吁理性看待“开票经济”,应审慎区分真实业务与违规操作,为新兴业态留足规范发展的空间。2026年3月18日 17:07399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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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给“假自营、真代理”带来何种影响?
编者按:在《新出口退(免)税规则下,单证备案不合规的法律后果》一文中,我们结合新规,对单证备案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拟结合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规则,对“假自营、真代理”相关规定追本溯源,分析新规下,对其产生的影响,以供读者参考。2026年3月16日 17:175738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