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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必然构成偷税吗?
在农产品行业虚开、偷税、骗税系列文章中,我们归纳了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的类型,分析并揭示了农产品行业的税务风险。同时我们已针对农产品行业如何应对虚开税务风险提供了抗辩要点。在本期文章中,我们拟从一起真实的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被认定构成偷税的案例出发,为农产品行业化解偷税税务风险提供思路,供读者参考。53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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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税案件中税款追征期、处罚时效、刑事追诉时效如何应用
正确认定税款追征期、处罚时效、刑事追诉时效对依法保障国家税款足额入库,督促税务机关积极履行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职责,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实务中,税企双方对该三个期限的认定有不同的理解,进而引发税企争议。本文拟从一起真实案例出发,逐一分析应当如何确定该三个期限,以供读者参考。235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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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专票罪被激活,虚开案件中受票企业是否存有出罪空间?
4月18日,滕伟等最高法法官编写的《“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 》(下称《理解与适用》)发表,其中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关系给出明确解读,认为非法购买系虚开犯罪的手段,二者为“牵连犯”关系。此解读给虚开犯罪的出罪之路设立了一定阻碍,不构成虚开专票罪的案件难获得无罪处理,被判非法出售专票罪的案件不断上升。涉及被告人买票的已决案例共41件,被判非法购买专票罪的共12件,虚开专票罪29件,暂无被判处虚开发票罪及逃税罪,亦没有无罪案例。在此背景下,受票企业涉嫌虚开犯罪,是否还有争取无罪处理的空间?本文将以实践案例为切入,探讨受票企业的出罪之路应该怎么走。143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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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中,主观状态或为定性关键
实践中,税务行政处罚是否需要考量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税务违法行为,造成了税务行政违法的结果,那么无论其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也有观点认为,主观过错是税务违法行为定性的构成要件之一,行为人不存在主观过错的不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后者,税务机关应当就当事人的主观要件承担举证责任,若未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或将承担不利结果。本文将就税务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考量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作简要分析。159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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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农产品行业虚开风险的应对策略
在《八起案例揭示农产品行业偷逃税、虚开、骗税系列税务风险》一文中,我们归纳了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的类型,分析并揭示了农产品行业偷逃税、虚开、骗税风险。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出发,详细解析农产品虚开犯罪风险的常见表现形式,结合两高涉税司法解释提出应对虚开犯罪的抗辩策略,供读者参考。92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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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余年维权,最高法再审改判:偷税两倍处罚被撤销!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一起城镇土地使用税争议案件作出再审行政判决,撤销了11年前的税务处罚决定。笔者认为,在税企双方对某一涉税事项存在认知差异的情况下,不应片面将其定性为偷税,并且行刑交叉案件中纳税人的行政诉权依法应受保护。本案的判决极具典型意义和重要价值,税务机关机械法条式的税收执法行为未获法院支持,纳税人在历经十余年波折后终获胜诉,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25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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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法规征求意见!解读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由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起草,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拟提请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产生深远的影响。有鉴于此,华税结合常年对互联网平台经营发展的观察与总结,对《规定》予以解读并提出若干修改建议。143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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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出台后,部分地方扩大适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现象应尽快遏止
两高涉税新司法解释(法释〔2024〕4号)限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同时却“无意间”让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死灰复燃”,该罪适用问题引发了一定的关注和热议。笔者认为,在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机打发票彻底取代全然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两高司法解释限缩虚开罪的同时却倒逼部分地方司法机关重新激活该罪,造成了该罪扩大化适用的混乱,这一不当趋势亟须纠正和遏止。135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