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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成品油流通监管重磅文件,部署四项涉税监管要点
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与市场变革的浪潮中,我国成品油流通领域行业监管历经多次重大改革。2025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提出5方面21条具体举措,对成品油行业涉税监管也作出了四项重要部署。本文结合政策演变脉络,解析新政要点。在新的监管环境下,企业需积极应对,建立健全税务合规体系,以适应宽准入与强监管并存的新格局。133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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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中,主观状态或为定性关键
实践中,税务行政处罚是否需要考量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税务违法行为,造成了税务行政违法的结果,那么无论其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也有观点认为,主观过错是税务违法行为定性的构成要件之一,行为人不存在主观过错的不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后者,税务机关应当就当事人的主观要件承担举证责任,若未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或将承担不利结果。本文将就税务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考量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作简要分析。189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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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农产品行业虚开风险的应对策略
在《八起案例揭示农产品行业偷逃税、虚开、骗税系列税务风险》一文中,我们归纳了农产品行业涉税案件的类型,分析并揭示了农产品行业偷逃税、虚开、骗税风险。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出发,详细解析农产品虚开犯罪风险的常见表现形式,结合两高涉税司法解释提出应对虚开犯罪的抗辩策略,供读者参考。120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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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余年维权,最高法再审改判:偷税两倍处罚被撤销!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一起城镇土地使用税争议案件作出再审行政判决,撤销了11年前的税务处罚决定。笔者认为,在税企双方对某一涉税事项存在认知差异的情况下,不应片面将其定性为偷税,并且行刑交叉案件中纳税人的行政诉权依法应受保护。本案的判决极具典型意义和重要价值,税务机关机械法条式的税收执法行为未获法院支持,纳税人在历经十余年波折后终获胜诉,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69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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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法规征求意见!解读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由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起草,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拟提请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产生深远的影响。有鉴于此,华税结合常年对互联网平台经营发展的观察与总结,对《规定》予以解读并提出若干修改建议。174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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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发布:华税代理的15亿成品油专用发票虚开案件改判非法购买罪缓刑结案
2024年12月17日,华税主任刘天永律师、合伙人王强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成品油贸易企业接受价税合计15亿余元成品油专用发票虚开案件由某地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企业负责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均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侦查机关的罪名适用,最终对企业负责人判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适用缓刑。本案判决践行了两高涉税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虚开专票罪的出罪规则,对成品油领域虚开案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250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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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出台后,部分地方扩大适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现象应尽快遏止
两高涉税新司法解释(法释〔2024〕4号)限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同时却“无意间”让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死灰复燃”,该罪适用问题引发了一定的关注和热议。笔者认为,在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机打发票彻底取代全然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两高司法解释限缩虚开罪的同时却倒逼部分地方司法机关重新激活该罪,造成了该罪扩大化适用的混乱,这一不当趋势亟须纠正和遏止。162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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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平台虚开发票数百亿,引爆受票企业四大税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推动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运输行业的“降本增效”,物流运输行业涌现了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平台等新兴的运输模式,其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能够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受到了市场的欢迎。但与此同时,一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偏离经营轨道,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政策,虚假购买成品油、ETC发票抵扣进项肆意向下游企业虚开发票,涉案主体最终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罪定罪量刑。随着网络平台企业涉嫌虚开案的尘埃落定,与之相关的受票企业将面临何种税务行政风险,又应如何应对?本文拟进行揭示并为受票企业提供简要应对思路。1572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