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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企业因过票被追究刑责后税务机关还能否追究行政责任
近日,浙江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一起团伙控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值得关注。该案属于“配票流通”的开票模式,涉案企业对外虚开近7亿,金华中院对该虚开行为作出判决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又针对该虚开行为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责令涉案企业限期进行账务调整。本文拟在梳理案情的基础上,剖析本案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上的程序合法性。2298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1:07 -
公司上市前个人股东股权变动税收筹划的风险及争议解决
为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拟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上市方案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尤其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还需要进行股份改制。随着注册制在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间全面推广,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但发行人仍需确保其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对监管部门围绕主体资格、历史沿革、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税务风险等方面的问询作出回应。其中,公司上市前,个人股东股权变动的税务风险部分根植于其持股方式,为避免因构成严重税务行政处罚或存在涉税刑事风险而使企业无法上市,企业在股权架构的设计与搭建上需慎之又慎。2701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1:03 -
多名主播偷税被罚,主播及直播平台如何防范涉税风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规模的不断增大,民众对影音娱乐的需求日益丰富,催生了庞大的网络文娱行业。依托于各类直播平台,一大批数量可观的网络主播在互联网上实现个人价值,也通过观众的打赏、直播带货等途径获得了可观的财富。然而,部分网络主播缺乏税务合规的意识,未能按时足额地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避税乃至偷逃税,加之网络文娱行业刚刚兴起之时缺乏税务监管,从而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此类问题业已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及网信部门、工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关注,并已经曝光了多起主播偷税的案件。近期,各地又陆续爆发了几起主播偷税的案例,本文对主播偷税案件中的核心问题及“转换收入性质”予以分析,并指出其中的涉税风险及其应对。3174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55 -
土地增值税案例:房企以房屋买卖名义担保债务履行被追征土增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应对现金流短缺延期履行债务,或顺利融资,会选择用其所开发的商品房与债权人订立买卖合同,采用让与担保的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尽管让与担保并非意在进行房地产转让,但如果让与担保环节发生了房地产权属变更,则有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房地产转让并追征土地增值税的风险。3041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53 -
实案解析: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五类常见涉税风险
高收入人群的股权交易具有标的金额大、商业安排复杂等特点,在“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的税务监管背景下,其股权转让问题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在复杂的商业背景下,现有的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实践中股权转让涉税争议层出不穷,在严监管背景下高收入人群股权交易存在诸多涉税风险,本文以实务中股权转让的五类常见涉税风险为切入点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随后发文指出,加强对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是目前个人股权转让涉税处理的主要政策依据,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确认及纳税申报管理等方面对个人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67号公告是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但在实务中复杂的商业安排下,一些情形下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适用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进而使得高收入人群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的风险。2719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45 -
从税务总局公示案例解读出口退税风险五大导火索
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因会对国家的税款造成巨额损失,损害出口税收管理秩序,一直以来是重点打击的对象。同时,骗取出口退税的行政、刑事责任也极重。轻则暂停出口退税权,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重则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为了更好的加强广大外贸行业的企业合规,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文研究了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以来公示的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对案件爆发的原因、导火索予以总结,以供读者参考。4435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42 -
多地法院推进刑事合规改革,涉税犯罪企业、企业家可免于刑事处罚!
因我国现代税法制度建立的时间晚,大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于税务合规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涉税犯罪也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拦路虎”,许多实体企业因涉嫌逃税、虚开被判处刑罚。2022年4月以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办理多起涉及合规整改的案件,我们注意到此前由检察机关主导的合规改革因缺乏法院参与,存在一些实践中的问题:
1、检察机关仅有“相对不起诉”的单一结案方式,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的重罪不轻易开展合规整改。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期高,多无法开展合规,不利于挽救实体企业。
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太短,存在涉案企业未及时提起合规申请,或者企业在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情况,最终只能诉至法院。
3、在审判阶段,对企业提出合规整改的意愿、对检察机关基于合规整改情节提出的突破法定刑或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缺乏适用的政策依据。
目前,刑事合规向审判阶段延伸将着力解决上述问题,有利于挽救实体企业。实践中,已有法院在审判阶段通过合规下达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应注意到的是,企业在涉税犯罪方面存在一些独有的问题,需要在改革中进一步予以细化。本文首先汇总分析现行的试点政策,然后就法院参与合规与检察院有什么不同这一角度出发,对现行试点进行解读。3610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33 -
“公司变合伙”未清算税款,税务机关能否追征?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常见架构安排。自2022年11月以来,多地税务机关对“公司变合伙”过程中未进行清算的行为进行检查,近日某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公司在其持股平台组织形式变换中因未清算税费而面临巨额补税的消息再度引发对“公司变合伙”合规问题的热议。“公司变合伙”在工商及税务上是否要求清算,对于组织形式转换过程中的未缴税费,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追征、应当向谁追征?本文将探讨分析上述问题,以供参考。3504人浏览2023年11月20日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