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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案例:土地出让金返还应调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依法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再以扶持、奖励、补贴等形式将土地出让金返还。但由于土地返还款金额巨大,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抵减土地价款对企业的资金成本具有重大影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明确土地返还款的土地增值税处理,但部分地方作出了土地返还款扣减相应土地成本的规定,企业未以返还款抵减地价款,将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计入土地成本面临土地增值税追征风险。373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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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专项整治下软件企业常见虚开、偷税风险
软件行业是我国大力推行发展的行业之一,通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行业保持高质量、稳定的发展。但近年来,软件企业虚开、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偷税等案件相继爆发,引发社会各界对于行业涉税问题的担忧。由于软件产品本身的科技属性为其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薄纱,增大税务机关开展稽查的难度。因此今年,国税总局将软件企业列入重点打击行列,并联合多部门开展调查。鉴于此,本文通过软件行业三大热点案例,揭示软件企业的违规业务模式,并浅析软件企业的合规建设,以期为推动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议。336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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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转让自建自用房地产能否按清算规则计算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新建房销售和旧房转让适用不同计税规则,新建房销售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旧房转让不涉及清算,两种计税规则在扣除项目、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方面均有差异。在大型房地产项目中,建成的商品房往往难以全部一次性销售,部分需要先转为自持,企业“先用再售”或“先租再售”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对于这种自建自用再转让的房屋适用何种计税规则,直接影响到房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397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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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减至5年,公司清算注销涉税风险知多少?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多项修改,其中之一便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一规定对以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认缴制的规则造成了颠覆性的影响,对于敦促股东履行出资责任、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已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如何确定?若出资加速到期其无力实缴的出资又该何去何从?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无非是将公司清算注销,避免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而爆发股东责任追究的风险,这其中也会涉及各种税务问题,本文拟围绕股东会决议解散注销公司这一情形下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274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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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招商引资政策虚开37亿发票,财税平台虚开风险应如何有效隔离?
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稽查持续加强了对财税中介机构的监管,同时出台了中央清理地方违规返税政策,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以“降低企业成本”为主业的互联网财税平台,生存空间已经被严重压缩,利用“招商引资”等税收优惠政策及虚开发票等手段来赚取利润将走向“死胡同”。财税平台如此,一些依靠财税平台进行降低税负的企业也将难以为继,且存在巨大的虚开风险。笔者将通过相关案例及政策分析,揭示互联网财税平台相关业务的税务风险,并提出建议,以供读者参考。368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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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或将缩至5年,股东减资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于2023年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提出“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与此同时,公司法二审稿第53条和第88条第一款规定了到期债务引发股东认缴出资时限加速到期的情形以及原股东对转出股权未实缴部分承担补充责任的条款,增加了股东对未实缴出资部分的责任,显现出公司法对完善股东出资责任、保障债权人利益的趋势。上述规定一旦生效,对于希冀继续经营公司但资金流短缺的股东而言,减少注册资本或许是企业唯一的生存路径。但多数企业对于减资过程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还存在疑问,对于减资相关的税法及财务规则的差异不甚了解,缺少“以物还款”的纳税申报意识,导致股东减资过程中出现许多税务问题。本文试图剖析减资、撤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税种,探讨其税法适用时可能存在的风险。264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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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解析:哪些财产不能办理纳税担保?
担保制度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常见的信用增强手段,对于企业的融资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在税收行政领域,纳税担保制度也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国家税款征收、促进纳税人有效行使救济权利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本文拟从纳税担保的适用情形出发,分析实践中常见的争议,以供参考。331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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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案例:“普通标准住宅”应参照“普通住宅”的标准认定
普通标准住宅和高端别墅等房屋价值相对高的住宅在销售收入、建造成本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控制普通标准住宅售价,促进和保证其健康发展,保护房开企业基本的投资回报,国家对普通标准住宅出台了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综合各地的法律实践来看,各地在“普通标准住宅”免税政策的规定上采用的法律概念不一、认定标准不一,使得房开企业面临着错认房地产类型、错用优惠政策的税收风险。4445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