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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未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发票,利息支出能否据实扣除?
房地产项目开发初始成本高,前期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很多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由于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严格,为保证项目正常进行,企业不得不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但按照现行税法规则,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发生的利息支出视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扣除方法。纳税人应当切实把握利息支出扣除的范围与条件,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享受扣除权益。423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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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土增税清算成本分摊方法选择不当税负增加千万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按要求在不同期间和不同项目间进行合理归集既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义务,也是主管税务机关开展前期管理和清算审核重点关注的方面。由于不同分摊方法下,所计征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存在差异,而土地成本构成企业加计扣除费用和开发费用计提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选择正确的成本分摊方法将对企业税负产生重大影响。不过,由于国家层面尚未统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地方对于确定计算分摊方法具有自主性,各地税收政策的分散化、差异化导致纳税人难以理解相关政策和进行涉税操作,这使得税企在土地成本分摊方法的确定上争议颇多。482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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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案例:房企以房屋买卖名义担保债务履行被追征土增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应对现金流短缺延期履行债务,或顺利融资,会选择用其所开发的商品房与债权人订立买卖合同,采用让与担保的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尽管让与担保并非意在进行房地产转让,但如果让与担保环节发生了房地产权属变更,则有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房地产转让并追征土地增值税的风险。434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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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增税集中清算持续,房企须警惕六大税务风险
2023年以来,多地税局集中发布多项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房地产企业对其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申报或核定其应纳税额,可能造成企业涉税风险集中爆发。对于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房地产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清算,并密切关注土增税风险。520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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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成本费用未取得发票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能否扣除?
在税务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的扣除关注“扣除凭证”和“实际发生”两个要点。相比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质重于形式”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求,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的扣除口径偏窄。本文将从扣除凭证角度出发,对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扣除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范围和后果进行对比,揭示现行制度条件下未取得扣除凭证或扣除凭证不合规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风险及其化解方法。37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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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案例:土地出让金返还应调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依法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再以扶持、奖励、补贴等形式将土地出让金返还。但由于土地返还款金额巨大,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抵减土地价款对企业的资金成本具有重大影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明确土地返还款的土地增值税处理,但部分地方作出了土地返还款扣减相应土地成本的规定,企业未以返还款抵减地价款,将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计入土地成本面临土地增值税追征风险。452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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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转让自建自用房地产能否按清算规则计算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新建房销售和旧房转让适用不同计税规则,新建房销售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旧房转让不涉及清算,两种计税规则在扣除项目、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方面均有差异。在大型房地产项目中,建成的商品房往往难以全部一次性销售,部分需要先转为自持,企业“先用再售”或“先租再售”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对于这种自建自用再转让的房屋适用何种计税规则,直接影响到房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457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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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案例:“普通标准住宅”应参照“普通住宅”的标准认定
普通标准住宅和高端别墅等房屋价值相对高的住宅在销售收入、建造成本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控制普通标准住宅售价,促进和保证其健康发展,保护房开企业基本的投资回报,国家对普通标准住宅出台了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综合各地的法律实践来看,各地在“普通标准住宅”免税政策的规定上采用的法律概念不一、认定标准不一,使得房开企业面临着错认房地产类型、错用优惠政策的税收风险。5170人浏览